為了加強學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,確保公寓住宿學生自身及公私財物的安全,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,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》,結合公寓實際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貫徹學校消防工作“預防為主,防消結合”的方針,把消防安全作為經常性重要大事來抓,經常對全體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進行消防法規(guī)和防火安全教育,認真制定制度和措施。
二、公寓全體工作人員都應做到“三懂”、“三會”:懂本公寓的火災危害性;懂預防措施;懂撲救方法。會處理險兆事故;會撲救初期火災;會報火警(火警電話119)。學校定期對相應工作人員和學生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教育。
三、公寓管理人員必須把做好防火安全作為主要工作內容,堅持定期對公寓內所有房間逐一檢查,發(fā)現隱患,及時糾正和處理。
四、嚴禁學生在公寓內存放和使用易燃、易爆等危險品,嚴禁在公寓內使用明火,如焚燒紙張和雜物,使用煤餅爐、煤油爐、酒精爐、煤氣灶等有明火的器具,不準點蠟燭照明。
五、要使用有合格標志的電源插座,電源周圍不準堆放雜物。嚴禁使用電爐、電熱快、電熱杯、電熱毯、取暖器等電熱器具、非安全電器設備。嚴禁亂拉電線,電線不準穿過床鋪。
六、個人所有的微型充電設施或電腦,嚴禁在無人情況下使用。
七、提倡不吸煙,嚴禁躺在床鋪上吸煙,嚴禁亂丟煙蒂,亂彈煙灰。
八、公寓內的生活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除,不得亂堆亂放。
九、樓道和疏散通道嚴禁堆放物品及自行車,更不得改作它用,時刻保持通道暢通。
十、公寓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應定點、定位,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。
十一、學校任何單位、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、保護消防設施、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(guī)和規(guī)定的行為、預防火災、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。
十二、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,應當依照有關規(guī)定對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